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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想玩真鐵的話. 是不是越大把規定越嚴格呢??
歷年來,手槍用來犯罪的比例高於長槍.加上美國反槍團體,為了爭取部份狩獵及射擊運動愛好者的支持,所推動的反槍法案,幾乎全針對手槍和自動填裝步槍.因此手槍受到的法律管制,反而比長槍嚴苛.就連聯邦法律也規定滿21歲才能持有手槍,而滿18歲就可持有長槍.
例如說~ 如果我想玩M82A1或M200的話~ (這是我的夢想~請不要笑我A__A+)
是不是最多只能在收費靶場用他們的槍打. 而不能自己收藏. 那如果能收還是相關規定會讓你很難有辦法去收藏呢?
聯邦法律 National Firearms Act 將口徑大於.50英吋的槍械列為爆破器材(destructive device),必須特別申請才能持有.在這以內的口徑,除了 .50 BMG 樹大招風,被反槍陣營盯上,並沒有特殊限制.目前為止,立法管制 .50 BMG 槍枝的也只有加州.所以不要踏進反槍賊窩的話,不難實現您的夢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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