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身養性了七天,總算過了州法規定的等候期.我當天就和FFL約好取槍.填好聯邦4473表格,付清$50手續費,拿了槍就走人.
在美國寄槍如同一般包裹.聯邦法律甚至禁止在盒子上作特殊標誌,免得引人注意.
回家後正式開箱.
這槍出廠時其實包裝的很整齊.但是我前幾天在FFL處打開檢查時,懶得仔細包裝就放回去.
槍盒內容就是一把手槍,一個彈匣,說明書,還有商品保障卡.原來還附帶一個此槍擊發的空彈殼,但是已經由FFL繳給州警局.後面粉紅色的表格,則是馬州犯罪紀錄調查表格的副本.上面照例蓋了NOT DISAPPROVED的橡皮章.
我小時後有一把M1911A1塑膠模型手槍,1:1比例,所有零件重現.當時拆槍的步驟還記得.只不過這把用上全尺寸覆進簧導桿,空手不容易拆卸.得用個什麼工具將覆進簧用力壓下去,才容易轉動槍管套筒.
抽出覆進簧之後,其餘步驟和一般M1911A1相同.
滑套拉到後面,從右側頂出釋放鈕,就可將滑套連槍管往前推出.
大部分解成功.將槍身上的防繡油全弄乾淨之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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